(2024年5月29日遼寧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)
一、任命王明剛為遼寧省監(jiān)察委員會委員。
二、免去李佳軍的遼寧省監(jiān)察委員會委員職務。
三、任命王剛、馬兆河、劉慶浩、王鴻曉、姜鵬飛、劉少方為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。
四、免去孫光的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職務。
五、任命宗程為沈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副院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,免去其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長、審判員職務。
六、免去趙群的沈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。
七、任命周焱為遼寧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、檢察委員會委員、檢察員。
八、任命王鐳為遼寧省人民檢察院遼河分院副檢察長、檢察委員會委員、檢察員,免去其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沈陽鐵路運輸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、檢察員職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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