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25年5月28日遼寧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)
??一、任命黃洋為遼寧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委員。
??二、免去王明剛的遼寧省監(jiān)察委員會委員職務(wù)。
??三、免去李洪彥、李舒宇的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(wù)。
??四、免去楊玉榮的沈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職務(wù)。
??五、任命張放為沈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判監(jiān)督庭庭長,免去其沈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(wù)。
??六、任命徐吉章為遼寧省遼河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,免去其遼寧省遼河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(wù)。
??七、免去張寶利的沈陽鐵路運輸法院副院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(wù)。
??八、任命錢鋒為大連鐵路運輸法院綜合審判庭庭長,免去其大連鐵路運輸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(wù)。
??九、免去楊勇的丹東鐵路運輸法院副院長職務(wù)。
??十、任命張玉萍、趙建峰、姜元奎為遼河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。
??十一、任命趙十為遼河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。
??十二、任命運佳明為遼河人民法院于樓人民法庭庭長。
??十三、任命梁智慧為遼河人民法院歡喜嶺人民法庭庭長。
??十四、任命趙光男為遼河人民法院沈北人民法庭庭長。
??十五、免去齊國生的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、檢察員職務(wù)。
??十六、任命韓寶軍為遼寧省人民檢察院遼河分院檢察員,免去其遼寧省遼河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、檢察員職務(w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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